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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苹果互联网+数字工坊管理条例
青苹果互联网+数字工坊管理条例目录
一、员工管理条例
1.员工加盟程序
2.《青苹果互联网+数字工坊加盟申请表》
3.《星级评定条例》
4.《信誉评定条例》
5.员工工号设置
6.技能培训制度
二、生产管理条例
1.《生产任务合同书》
2.数据安全管理条例
3.工价与支付管理条例
4.塔主职薪计算与支付管理条例
5.奖罚条例
6.员工见面会管理条例
青苹果互联网+数字工坊管理条例具体内容
一、员工管理条例
1.员工加盟程序
员工加盟依以下程序:
1)递交《青苹果互联网+数字工坊加盟申请表》,该表可从塔主、青苹果官网或数字工坊微信群索取;填好后通过微信或邮件递交。
2)可自主寻找塔主或由管理部门协助安排塔主;新员工(未曾在青苹果就业)由公司指定培训师傅;
3)收到申请表三天内公司通过微信或邮件回复申请人,可通过电话联系有关事项:
联系电话:
邮 箱:
微 信 号:
联 系 人:
2.《青苹果互联网+数字工坊加盟申请表》
3.《星级评定条例》
员工生产技能共设置10个星级,星级作为信誉评级的重要参考指标,评定标准如下:
1)离职员工沿用原有星级,离职前无星级或新员工(非离职员工)试生产三个月后由塔主提出申请评级,初评为1星级。
2)星级调整由塔主提出申请,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根据员工工作表现进行调整。
3)能做编改B2且连续2个月产量质量达标者,可调至3星级。既胜任编改B2又胜任编改一遍的员工,连续2个月产量质量达标者,星级可调至4星级。
4)公司质量管理部门每月按产量质量情况核定星级,连续2个月未完成工作量或质量未达标者,可下调星级。
5)熟练掌握多项技能(编改、版式、报版等)的员工可评为5星或更高星级;
6)连续半年质量产量达标,星级可调至5星级;连续1年质量产量达标,星级可调至6星级;
7)有重大贡献或重大事故可及时予以升级或降级;
8)依据员工的累计产量和质量,进行员工的星级提升。
4.《信誉评定条例》
《信誉评定条例》
员工信誉评定依据质量、产量、技能三部分综合评比,每部分对应2颗星,共计六星,用★★★★★★表示。
质量★★:按月提交的产品无重大质量瑕疵,符合项目质量要求,能被用户接受;
产量★★:能按周、按月完成生产任务;无拖产、欠产现象;
技能★★:依据星级评定。
5.塔状结构员工工号设置
塔状结构员工工号组成:
塔级别+塔级别序号+基地简称+员工号+塔主姓名
举 例:朱玉香,塔级别为2级,塔级别序号为002号,基地简称为C,员工号为0019,塔主余金凤
朱玉香工号为:2002-C0019-余金凤
基地 简称:长沙:C 、日照:R、益阳:Y 、新疆:X。
6.技能培训制度
为提高员工职业素质,加快数字工坊建设步伐,制订本制度:
1)对没有青苹果相关部门工作经历的加盟成员要求培训上岗。培训师傅由塔主或公司指定,并可参加相关的培训课程。
2)培训方式采用“师徒制”,即师傅带徒弟的方式,培训周期不少于1个月;培训资料由公司提供。
3)师傅必须认真负责的向徒弟传授相关技能,帮助其提高技能水平,培训测试必须达到公司要求的岗位标准。徒弟应服从师傅的指导,认真学习专业技能。徒弟不达标不能承担生产任务。
4)培训结束后,师傅有义务继续解答徒弟的咨询。
5)师傅可以向徒弟收取一次性培训费100元(1个月周期,超过1个月周期可增加收费),由公司从徒弟收入中代扣转交。
6)师傅同时期培训的徒弟不得超过3人。
二、生产管理条例
1.《生产任务合同书》
2.数据安全管理条例
数据安全管理条例
为保证生产数据安全,特制定本条例:
1)产数据包括项目数据、经营数据和管理数据,包括但不限于报纸、图书的电子文件,管理文件及工作量、工价等文件;
2)生产数据在公司内部的领取、存储和转移,应严格按照公司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执行;
3)数字工坊的工价、工作量、管理条例等经营管理数据,是公司的商业机密,未经允许,不得以任何形式和任何渠道泄露给任意第三方;
4)数字工坊的报纸、图书等电子数据分发给任务承接人后,应妥善保管,在得到公司告知文件后必须删除;未经允许,不得复制、拷贝、转移和泄露给任意第三方;所有数据严禁用于公司许可外的其他任何用途。
3.工价与支付管理条例
工价与支付管理条例
1》工价
1)公司结算部将按照不同项目的中标价格,核算成本,确定不同项目的工价,并及时通过“青苹果互联网+数字工坊”QQ群、微信群和“青时代”微信公众号向数字工坊员工公布;
2)具体项目工价见《生产任务合同书》约定。
2》支付
1)工资支付依据《青苹果互联网+数字工坊加盟申请表》所提供的员工银行账户信息(包括开户行、开户名和账号);
2)塔主每月第一周周二前将上月组员(含塔主本人)核对后的工作量表交公司核算部审核,由公司财务部在第一周周五前支付工资。
4.塔主职薪计算与支付管理条例
塔主职薪计算与支付管理条例
1》塔主职薪计算
根据塔主的下级员工人数、完成的产量与质量,塔主可获得公司支付的管理费。管理费分为三等:
一等职薪:每月1440元,满足以下条件:
1)塔主以下三级满员;
2)塔主以身作则,并且以下三级全部成员保质完成约定工作量;
3)小组当月至少发展1名新员工。
二等职薪:每月1290元,满足以下条件:
1)塔主以下三级满员,未满员减去缺员部分;
2)塔主以身作则,并且以下三级85%(按实际人员数计算)成员保质完成约定工作量;
3)小组当月至少发展1名新员工。
三等职薪:每月1170元,满足以下条件:
1)塔主以下三级满员,未满员减去缺员部分;
2)塔主以身作则,并且以下三级65%(按实际人员数计算)成员保质完成约定工作量。
3)小组当月至少发展1名新员工。
2》塔主职薪支付
在职塔主管理费与每月工资同时支付;不在职塔主管理费支付方式与时间同在职塔主。
5.奖罚条例
奖罚条例
1》奖励政策
1)对连续12个月、6个月保持大组成员满员、大组成员均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的塔主和团队给予全年、半年特别奖励;
2)对连续12个月、6个月保持中组成员满员、本中组成员均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的塔主和团队给予全年、半年特别奖励;
3)对连续12个月、6个月保持小组成员满员、本小组成员均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的塔主和团队给予全年、半年特别奖励;
4)评比数字工坊先进生产者奖、先进小组奖、先进中组奖、先进大组奖;评比信誉奖;对获评的先进个人和团体可以调整其工价。
2》惩罚政策
1)取消塔主资格
有以下情节者之一者::
(1)连续3个月小组成员完成工作量低于60%;
(2)出现影响项目及公司信誉的重大质量事故;
(3)疏于管理不负责任的塔主,受到小组三分之二组员举报和投诉。
以上情节不足以取消塔主资格,可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。
2)取消加盟资格
有以下情形者之一者:
(1)连续10个工作日不能完成承诺的工作量或连续5个工作日无故离岗、不与塔主主动联系的员工;
(1)连续10个工作日不能完成承诺的工作量或连续5个工作日无故离岗、不与塔主主动联系的员工;
(2)出现影响项目及公司信誉的重大质量事故;
(3)因工作质量产量问题受到塔主和小组成员投诉,情形严重者。
以上情节不足以取消加盟资格,可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。
以上情节不足以取消加盟资格,可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。
6.员工见面会管理条例
员工见面会管理条例
1)每2个月举行一次“青苹果互联网+数字工坊”员工见面会,会议一般不超过半天,举办地点可以在长沙、北京、日照、益阳、乌鲁木齐。
2)见面会主要内容为:公司政策宣讲、塔主工作报告、优秀员工经验交流、技能培训等。
3)由公司制定每次见面会会议议程、确定主持人和会议地点,相关会议资料由公司提前交与塔主和参会员工。
4)小组、中组、大组参加见面会的人数和成效,计入塔主及团队的年终考核。